关于国家标准《化工厂蒸汽凝结水系统设计规范》
(送审稿)预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文)及中建标协化字(2010)08号文的要求和安排,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中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设计院会同全国化工热工设计技术中心站的有关会员单位共同编制完成了国家标准《化工厂蒸汽凝结水系统设计规范》送审稿,拟于八月在乌鲁木齐召开《规范》(送审稿)审查会,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现将《规范》送审稿(附件1)邮发各位审查组专家,请认真审查,提出具体修改意见,逐条填写于“意见表”(附件2)中,于2011年7月30日前将“意见表”发至热工中心站,以便逐条汇总,转发主编作好会前准备。标准正式出版时各位审查专家均在标准前言中署名,以示负责,故请有关单位和专家积极履行好审核职责,准备详细审核意见,按时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1、按本通知要求,准备好会前书面意见;2、按时出席会议。
热工中心站 联系电话:027-87493231 E-Mail:Xmw518@163.Com
附件:1、《化工厂蒸汽凝结水系统设计规范》(送审稿).Doc
2、《化工厂蒸汽凝结水系统设计规范》(送审稿)审查意见表.Doc
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热工设计专业委员会
全国化工热工设计技术中心站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